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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未必为实?网络疯传的“人贩子”原是热心路人!刘宏辉律师:信息真伪难辨,转发还需谨慎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1-15 浏览次数:2337

12月22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受邀参加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本期节目中介绍了一起“拐卖儿童乌龙事件”,家长和老师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朋友圈大量转发有关“人贩子”“学生被拐卖”等不实信息,引起了不小的风波,最终经警方核实只是一起乌龙事件。评论员刘宏辉律师就民众如何辨别信息,提升媒介素养发表了专业建议。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南昌市红角州一所小学的家长微信群里在传播一则消息,说是有学生在放学路上遇到了“人贩子”,在交警的帮助下才脱险。警方关注到舆情后,展开了调查,并通过监控还原了真相,原来是路人“热心”提醒孩子早点回家引起了一场误会。警方提醒,对于人口拐卖家长和老师在保持警惕的同时,也需要了解真实情况,不要随意转发消息造成恐慌。


图:刘宏辉律师


我们平时生活中,确实经常能看到带有拐卖儿童字样的朋友圈信息,这些真实性存疑的朋友圈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十分的惊人。


经刘宏辉律师分析,这些信息传播者的心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传播者,他本身就是某些社交平台账号的创建者或者管理者,可以称作是生产谣言的源头,他们为了吸引眼球,引起更多人对自己账号的关注,不惜编造发布谣言信息,这是谣言信息传播的始作俑者;第二类传播者,他大多是抱有恶作剧的心理,甚至还存在报复他人的目的,对于谣言进行改编,或者故意留下他人身份信息等内容,继而再次传播;第三类传播者他们其实本着好意,但是面对真假难辨的新闻信息,未经核实便匆匆转发,可是没想到却成了谣言传播的主力军。而前两类谣言制造和传播者,也正是利用了普通公众的这种悲悯共情的心理,使得编造的谣言在互联网朋友圈里急速地转发。


在网络打拐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虚假信息。可令人担心的是,铺天盖地的谣言,就像“狼来了”一样,正在一点一滴消耗着公众的热情和正义感。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恰恰是“打拐”的重要一环,只有增加犯罪分子被发现的概率,才能起到预防拐卖发生的作用。那么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又该如何去分辨这些消息的真实性呢?

图:刘宏辉律师


刘宏辉律师指出,普通公众对这类信息的积极转发,说明了近年来,公众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社会参与度主动性的增强,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这种不辨真伪的盲目转发也体现出当前我国网民对于网络信息判断能力不足这一问题,作为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该对于来源不明的网络信息,加以慎重对待,先行核实辨别真伪,比如针对网络打拐偷孩子抢孩子等新闻,一定要睁大眼睛,尽量以官方媒体网站上的信息为准,我国信息传播从贫困走向小康,从信息匮乏到突然信息过剩,面对这样巨大的进步,网民媒介素养尚待优化提高,但只要我们每个人在发言,在转发前多一点理智和思考,相信随着我们媒介素养的提高,互联网信息环境会更加的纯净。


图:刘宏辉律师

刘宏辉律师在节目中展示出了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本期节目已在12月23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




个人简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浙江大学实务导师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

中央电视台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出镜律师代表

中央电视台《热线12》节目特约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调解员律师

贵州卫视《现场》节目主持人

首届北京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