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新闻
京师律师助力网络著作权侵权维权问题立法研讨会开展
发布日期:2020-07-24 浏览次数:2272
日前,“网络著作权侵权维权问题立法建议”研讨会在京召开。此次会议由北京网络行业协会发起、民建海淀区参政议政委员会、民建海淀区中关村支部联合举办。
30余名专家、学者、法官,道客巴巴、房天下、阿里巴巴、映客、京东、明致鸿丰彩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参加会议并就网络著作权侵权维权问题进行研讨。民建海淀区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琮玮负责筹备、组织本次会议并到会发言。
01
图片维权:
行业问题引发社会关注
近几年“恶意维权”、“钓鱼维权”“职业维权”等围绕图片维权产生的问题引起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的关注。2020年5月20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图库经营单位不得以投机性牟利为目的实施不正当维权行为。同时要求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摄影作品侵权盗版行为,严肃查处虚构摄影作品版权、进行虚假授权的行为。7月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新闻发布会。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颖指出部分图片权利人将维权诉讼作为经营方式之一,通过诉讼获取商业利益、促进版权交易的目的较为明显;图片使用人版权保护意识不足、获取授权渠道不畅是侵权纠纷多发的主要原因,这也严重制约了图片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琮玮负责筹备并组织了本次会议。
图:会议现场
02
多位专家发声:
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维权难点的关键
会议期间,民建会员、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秘书长屈平介绍协会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的指导下设立金盾网络纠纷调解中心、违法有害信息投诉举报平台、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平台,承担接收违法有害信息的投诉举报和处置,化解网络矛盾、化解网络舆情的工作任务。他指出新类型的著作权纠纷案件部分权利人通过常年维权、长期维权的方式,作为主营业务和主营收入,这种职业维权人新型维权问题也成为目前网络中负面情绪集中的焦点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新的管理措施、规范作品权利人的维权行为,畅通网络著作权作品的使用渠道化解矛盾已成为目前消除网络负面情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数字作品版权登记部主任张建东提出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维权难点或重点的关键是通过版权登记实现确权,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主创新提出了DCI体系可以通过快速便捷的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对版权权属进行确认,使其在版权授权交易、版权侵权救济、版权行政执法、甚至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政策落地支持等版权产业全场景中确权都是版权授权、维权、救济、管理的基本依据。
而在著作权维权案件中电子数据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教授提出《著作权法》修改和知识产权的证据规则的三个建议。一是确认平台取证这一新生事物,法律上应当认可平台取证作为一种新的取证方式,相应的取证结果就是证据的数据库,或者叫证据的大数据池,平台取证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已经客观发生,未来也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诉讼取证的主要方式,因而法律也应当予以认可。二是针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电子数据证据,有必要出台一些证据的审查规则整合现在已经有的经验规则,例如互联网法院和其他一些地方法院的成熟、先进做法探索建成规则,以便全国推广。三是在建立取证、存证规则的时候确实要注意权利平衡,防止这种取证规则被滥用的问题,防止可能带来的钓鱼执法或者取证的问题。
北京互联网法院史兆欢法官、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刘佳欣分别结合自己的一线经验,从个人研究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
山东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赵丽莉教授提出“独创性”判断标准、合作作品合理分配、合理使用兜底条款增设、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及集体管理组织五个方面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窦海阳从权利主体、侵权人比较关心的赔偿标准和依据的角度提出《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第53条关于损害赔偿的问题。
03
京师律师:
图片侵权维权问题突出亟待立法确认
会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北京网络行业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琮玮在会上表示,自己在代理图片维权案件中发现此类维权案件存在电子数据证据认定专业度不够、权利人权属不清、被告普遍缺乏知识产权合理使用、有偿使用认识等相关问题。结合北京互联网法院e版权会议内容来看,目前涉及图片侵权维权的问题仍很突出,这类问题需要通过明确立法来进行确认,国家版权局的通知中提出的禁止不正当维权行为与《著作权法》修正案第四条规定的禁止权利滥用条款相一致,但哪些行为属于权利滥用还需要法律做出明确规定。
图:京师网络安全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王琮玮
04
与会企业代表:
企业代表多角度阐述企业被维权的困境
与会企业代表道客巴巴副总裁王银凤结合所在企业代表常年遭遇图片侵权维权诉讼的实际情况,从合理使用、平台注意义务、重复授权、个人信息实名认证、经济损失的认定以及各地法院对同类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等方面提出了企业常年面临被维权的点问题。王银凤指出企业经营中常年遇到职业维权人针对企业平台上的作品提出维权要求,这些职业维权人在全国各地提起诉讼导致企业要常年四处应诉,而各地因互联网发展不平稳,法官的专业水平差异等问题,会出现单张图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从几百到几万的差异。王银凤希望著作权侵权案件能够统一管辖,这样可以统一法官的专业水平和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可以便利当事人。对于目前普遍存在的利用图片恶意维权的问题王银凤认为急需立法规制,以保证真正的权利人,对于以维权为业的单位应有法律上的界定及管理措施,以维护和稳定互联网的发展。
图:与会企业代表道客巴巴副总裁王银凤发言
图:与会人员合影
05
著作权保护达成共识
通过一下午热烈的研讨,与会人员对于网络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禁止权利滥用,网络著作权属确权及溯源、建立平台式取证规则以及电子数据取证及认定等在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等方面达成共识。
尊重和保护著作权人人有责,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定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让使用人通过合法渠道使用网络作品才更符合互联网共生共享共治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