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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王广超向京师赠送5面锦旗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2175

近日,京师连续收到5面锦旗,赠送的对象分别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以及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三位京师律师。


图:“张志超案”中入狱13年终获无罪的张志超、他的母亲马玉萍以及王广超赠送的锦旗


锦旗的赠送者是“张志超案”中入狱13年终获无罪的张志超、他的母亲马玉萍以及王广超,为了感谢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三位京师律师对其提供的法律援助,张志超一家及王广超特意制作了这5面锦旗,赠送给京师及三位律师,以表达对京师及三位律师的感谢。


案情回顾2005年2月11日,山东临沂临沭县第二中学分校一间男生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尸体。警方经过调查,将时年16岁的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锁定为凶嫌。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王广超则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2011年,张志超首次“喊冤”,其母亲便走上了申诉之路。 经过2012年3月19日临沂中院和2012年11月12日山东高院两次驳回申诉,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作出再审决定。 随后,该案历经6次延期,于2019年12月5日在山东淄博中院开庭,庭审中,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改判张志超与王广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中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宣判无罪。 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冤假错案终于被解开,当事人也终沉冤得雪。


“张志超案”轰动一时,作为此案其中几位代理律师,京师律师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用专业与智慧,为长达15年的冤假错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案,也被写入今年的“两高”报告。


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三位既是京师律师,同时也是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其中王殿学兼任秘书长),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律师的初心与使命,展示了京师刑辩律师的风采。


京师党委副书记、执行副主任、京师(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小宁表示,作为京师全体系成立的第一个专业委员会,京师刑委会在京师专业化建设中确实起到了专业引领作用。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三位律师有温度、有力度,切实诠释了作为刑辩律师的价值。


这5面锦旗,饱含感谢,充满赞誉,既是对京师以及京师刑委会的肯定,也是对京师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