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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电梯内被陌生男子殴打到底该如何维权?刘宏辉律师:无故打人者违法,处罚赔偿应根据受害人伤情而定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8-31 浏览次数:2201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近日频上热搜的女子在电梯内被陌生男子殴打事件进行了分析和建议。




事件回顾:南宁市民林女士向媒体报料称,自己上个月24日在自家小区的电梯里被一名陌生男子殴打,导致左手食指骨折,事情过去一个月了,打人者至今没有对她进行赔偿,甚至连一声道歉都没有。南宁市振宁友谊家园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公共视频画面显示,7月24日凌晨3点24分左右,一名黑衣男子尾随林女士进了电梯之后,不到一分钟就猛地扇了林女士一个耳光,力度之大让电梯里的广告牌都产生了颤动。十几秒之后,男子又再次出手。当电梯门打开时,男子还用手指多次戳林女士的头。

受害人林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陌生男子是过了一会儿才问我,我的卡可不可以刷其它楼层的,我说不可以,我就问了他一句,说你是住这里的吗?他就不知道为什么大打出手,先扇了我一巴掌,然后我就问他为什么打我?然后他就说,你看不起我啊?之后他又打了我,还拍到我的手了,然后我的头也撞到电梯里面,当时整个电梯都在抖。”



林女士说,当她从电梯里逃出来,想叫家人出来拦住男子的时候,男子却快速从消防步梯下楼了。随后,林女士和家人通知了物业并报了警,警方迅速介入了调查。


7月26日,警方对嫌疑人韦某作出行政拘留4天的处罚。后经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检查诊断,林女士全身多处外伤,左食指远节指骨骨折。林女士说,直到目前,嫌疑人韦某都没有对她进行赔偿,甚至连一声道歉都没有。8月21日,林女士向公安机关申请了伤情鉴定,打算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针对这一起案件,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单身出行的女性,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此事一出很多网友都愤愤不平,觉得犯罪成本太低了,将受害人打到骨折居然才拘留4天?还没任何赔偿?大家都表示支持林女士走法律程序 !这样的人应该要严惩,关上个十天半个月也不为过,而且相应的赔偿也必须强制性要求其承担!那么当违法人员被治安拘留以后,还有没有赔偿的义务?如果有,作为受害人的林女士,该如何要求对方赔偿?作为单身女性,如果与人同在某些封闭狭小的环境中,该如何避免类似的遭遇呢?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无故打人者违法,如何处罚要根据受害人伤情而定。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基于打人者扰乱社会治安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这和伤人之后要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两回事,已经被治安拘留并不能成为其逃避侵权赔偿责任的借口。

本案中,林女士作为受害人依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向侵权人主张权利,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尽管社会文明程度整体上越来越高,但针对女性的各类伤害事件仍层出不穷。女性朋友们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尽量避免独自一人出行,单独出行时,要留意周边情况,避免尾随,万一遭遇危险,要学会利用身边的物品进行反击,抓住机会逃出,并及时报警。

借此案例,也要提醒观众朋友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又脆弱的,提高安全防备意识,学习防身自救知识,时刻保持警惕,才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负责。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8月26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



浙江大学实务导师

北京师范大学实践导师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出镜律师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热线12》节目特约评论员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节目主讲人

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节目特约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节目调解员律师

贵州卫视《现场》节目主持人

首届北京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