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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鹦鹉被判刑一年?刘宏辉律师:动物并非想养就能养,提前了解最重要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9-04 浏览次数:2406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男子因买鹦鹉被判刑事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

家住广东增城的谢先生是一名鹦鹉“发烧友”,他通过互联网,买了三只小鹦鹉来当宠物。殊不知犯法就在一瞬间,经调查,谢先生买的三只鹦鹉是小太阳鹦鹉、和尚鹦鹉和金太阳鹦鹉,是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目前谢先生因为触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和5千元的罚金,还需要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报刊登报道歉。


图:节目截图


记者在网购平台上搜索“小太阳和尚金太阳”几个关键词,果然找到了一位“隐秘”的卖家,对方表示,小太阳和尚金太阳都能买,价格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随即,记者向卖家提出鹦鹉买卖是否合法的疑问。卖家有些不解地反问:“我们是合法的养殖户,可以出示买卖协议和引种证明。怎么会卖不了呢?”

对此,广东省生物资源应用研究所胡慧建说道:“所有的鹦鹉,只要是野生的,都不可以买卖。比如说像和尚鹦鹉、金刚鹦鹉、灰鹦鹉、红领绿鹦鹉等。但是据我们了解,目前有很多鹦鹉是人工养殖的。经过长期的人工养殖,培育成功的品种,就不再受到保护。因此,市民们在购买宠物时,第一要看是不是保护动物,第二要看是不是人工养殖的。


图:节目截图


在我国,养鹦鹉的人群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在一个关于鹦鹉的贴吧,活跃着数百名吧友,互相交流各种交易信息。同时,在很多电商网站,都有售卖鹦鹉的广告。在线下的部分鸟市中,同样也存在着买卖鹦鹉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执法,这个社会存在着巨大的“犯罪预备军”。


近年来,鹦鹉爱好者多次对动物保护名录提出质疑。现行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自1989年1月14日施行,28年未做调整;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则是于1975年7月1日生效,42年没有变化。从自然规律看,野生动物保护应是一个动态过程,名录不应是“终身制”。对于那些繁殖技术成熟,不再依靠外来种源的物种,是否该网开一面呢?普通市民在购买宠物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图: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养鸟,自古以来是一种雅好,个人喜好本没有错,但有些动物不是想养就能养,目前在我国,只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等极少数鹦鹉品种是可以商业性经营、驯养的,其他所有种类的鹦鹉,如果没有《驯养繁殖许可证》等证件,都是不能买卖的。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我国还任重道远,大家在购买宠物之前,一定要先对意向宠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不仅要了解宠物是否属于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还要确认其是否属于三有保护野生动物,一旦发现属于这几类动物的,坚决不能购买,避免付出惨痛的“爱的代价”。


图:节目截图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8月26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