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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律师应邀为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讲授《民法典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

发布日期:2020-09-11 浏览次数:2249

整合 | 京师杭州媒体部

来源 | 京师总部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编辑|吴静

NEWS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的很多内容,尤其是民法总则、担保物权、合同法、保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婚姻继承等部分所确立的新规则、提出的新要求会对信贷业务和担保业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图:崔莉老师授课现场

2020年9月4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崔莉律师应邀到江苏盐城,为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讲授《民法典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应对》。学员们反响积极热烈,表示听崔老师的课受益匪浅。

崔老师分为以下四个部分进行了讲解。

第一部分 《民法典》综述

讲述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意义,从宏观上总结了《民法典》对信贷、担保业务的影响,以及银行应对思路。

第二部分 《民法典》物权编对银行信贷业务影响

抓住《民法典》修改重点,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两方面点明对信贷业务的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流转,拓宽农商银行的融资担保;设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行使存在冲突等等。

第三部分 《民法典》合同编对银行信贷业务影响

崔老师从合同的订立、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到合同的解除全过程,结合《民法典》的重大修改讲述:电子合同确认书面形式、签名盖章规定作重要修改、格式条款细化等等,都对银行信贷业务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部分 《民法典》其他编对银行信贷业务影响

结合总则、其他编部分,说明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学员们纷纷表示,崔莉老师讲课案例生动幽默,语言深入浅出,发人深省,课程内容十分实用。即便是第一次学习《民法典》,在崔老师的讲授下,晦涩的法条也变得通俗易懂。通过崔老师的讲述,学员们深刻地意识到《民法典》对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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