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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法治中国60分》 | 刘宏辉律师解读:首例网络购物价格欺诈案判了!三倍赔偿!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1754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网络购物价格欺诈案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事件回顾:



南昌的小吴在2018年“双11”活动期间,下单购买了一些礼盒装螃蟹,当时商家标注一盒螃蟹的原价是398元,活动价只要98元,心动的小吴当即在店内消费了1640元。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无意中发现这个价格一直是“双11”优惠折扣的价格。

经过查询,小吴得知该商家是在江苏省昆山市注册的。随后,小吴立即向当地的物价局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很快,相关行政部门就到这家公司进行调查。对其销售价格折扣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发现该商家所标示的原价确实是虚假的。最终,行政部门对该商家开出了2000元的罚款。小吴也提出让商家赔偿的请求,但因协商未果,小吴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文龙表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诱骗他人购买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三倍赔偿金。”

网购作为当前消费的新宠,在极大方便人们购物的同时,大家也要多些理智,因为毕竟看不到商品实物,不少靠盗图、靠刷单而显示出的人气指数也在不断地迷惑着消费者的视线,而价格或质量争端也让不少消费者是吃了不少哑巴亏。那么,什么是价格欺诈?法律对商家的此类欺诈行为都做了那些规定,如果我们在网购过程中如果真的遇上了价格问题、产品质量问题,又该如何投诉维权呢?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最高要支付消费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作为赔偿。



如果遇到本案这种价格欺诈,我们可以首先选择向网购平台进行投诉,网购平台作为经营者,对平台上的商家具有法定的管理义务,应当在收到投诉的第一时间予以处理。其次,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网店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商家的不法行为。



这里我也要提醒观众朋友们,我们网购时,要养成一些好习惯,比如随手截图,把商家宣传、付款信息,聊天记录等保存下来,一旦出现了价格欺诈或不实宣传,这些就是最有利的证据,可以帮助我们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获取赔偿。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11月17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