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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法治中国60分》 | 刘宏辉律师解读:全款买车却被“贷款” 别把顾客当傻瓜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1643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全款买车却被‘贷款’ 别把顾客当傻瓜”事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事件回顾:



近日,江苏南通有多位市民找到媒体寻求帮助,说他们在当地一家4S店全款买车,参加了一个返息的优惠活动后,谁料莫名其妙地就被“贷款”了。明明是全额付款,怎么就成了要还贷款呢?实在是让大家想不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南通市民吴拾军是向媒体寻求帮助的车主之一,2019年11月他在当地一家4S旗舰店花11万多元买了一辆轿车,最近突然被银行告知,他的名下有一笔5万多元的汽车贷款需要偿还。



另一位车主刘先平表示,她对贷款的事情毫不知情,当时在办理购车流程中,销售员一个劲儿地让她签字,自己问签的是什么,对方解释说这是厂家补贴的一种流程。谁曾想这字一签,还要还车辆分期贷款,买一辆车要多付一半的钱,车主们觉得4S店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希望对方给出合理解释并负责解决。



明明是付全款买的车,怎么会出现贷款呢?带着困惑,记者来到4S店问个究竟。



“确实是有贷款,这是实打实的我们没有必要瞒着大家。贷款的钱谁来还,我们来还。”4S旗舰店的工作人员这样回复记者,很显然,从现在车主被银行催款来看,4S店并没有按照自己说的去偿还贷款。因此,在之前就有部分车主找过4S店。当时,4S店给车主签了一份退款计划书和退款承诺书,把所谓的贷款变成了购车意向金和定金,并盖了章。可是,退款的事没有在承诺日期前兑现。



目前,该家4S店工作人员承诺,将会按照逾期客户优先的顺序,尽快还清车主的贷款。


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了,原来是商家打着优惠活动的幌子,以客户的名义进行贷款,这不仅让消费者承担了失信风险,还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我们也能在这起事件中学到一些东西,作为消费者,不能再合同签订时一味的相信商家,要有一双发现问题的眼睛。你是否有在合同过程中不慎落入商家的“陷阱”呢,欢迎在评论区里跟我们留言交流。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当今社会可谓“陷阱”多多,一不留神,就会掉进别人给你挖好的“坑”里。本案4s店假借“优惠”之名,行“贷款”之实,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对于所接受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享有知情权,贷款还是全款本该是消费者主动的选择,4S店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本身就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侵权行为。而且,4S店涉嫌使用欺诈手段,给消费者办理贷款,这一行为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此,我也建议各位消费者朋友们,在签合同时候多留个心眼,平时多注意保存好证据,一但遇到本案这样的情况,及时委托律师,起诉维权。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12月17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