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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所执行主任杨吉律师出席省律协文体委活动并作专题发言
发布日期:2020-12-21 浏览次数:2098
2020年12月19日,浙江省律师协会文化传媒与体育专业委员会召开“《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文娱法律服务挑战与升维”主题沙龙。我所执行主任杨吉律师作为该专委会副主任在会上作《<民法典>网络侵权条款释义》的专题发言。省律协文体委主任虞军红、副主任楼宇广、陈晓璐、崔红伟列席,文体委秘书长方涛担任主持,专委会委员及律师计60余人到场。
在主题发言环节,杨吉律师围绕《民法典》第1194条至1197条“网络侵权条款”进行了详细地阐释,他认为网络侵权条款重申了网络侵权形态遵循过错责任为主导原则,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因“帮助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进行了一般化与特殊性的规定。
同时,杨吉律师肯定了条款本身较为完整地保留了网络服务平台自行判断、自主决策的权利,尊重其自主、自治和自我的地位;但是也存在相对应的未完善之处,相应条款中仍存在模糊地带与空缺问题,后续将由“法典化”所确立的制度体系与文本结构,通过必要的释法与后续形成的判例,来加以完善。
此外,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委会专家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律师,省律协文化传媒与体育专委会副主任师陈晓璐律师也分别围绕《民法典与影视娱乐法律服务新思维》及《民法典对演艺经纪产业的影响》展开专题分享,现场气氛热烈,反响良好。
本次“《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文娱法律服务挑战与升维”主题沙龙圆满举办,对律师们在民法典的深度剖析理解层面及民法典背景下的业务拓展、专业化提升都有相当大的助益。京师杭州作为一家新型综合型品牌律所,将继续秉持专业化建设的道路,积极参与省市律协主办的各项业务培训及专题学习活动,助力所内同仁加强业务能力,进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精细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