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新闻
京师律师公益代理“大头娃娃”系列案件,帮助维护受害宝宝的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21-01-20 浏览次数:2714
2021年1月10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张召怀律师、金琳律师接受了柚子爸爸的委托,就福建欧艾婴童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造成柚子人身损害一事,公益提供法律帮助。
2021年1月14日,范辰律师、金琳律师和张召怀律师先后联系了赣榆区消保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以及卫健委等机关,分别提交了《关于“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紧急情况反映书》、《关于“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紧急投诉书》,也与各单位进行了当面的沟通。
主要反映了以下问题:
一是,鉴于涉事产品违法添加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应当对相关的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涉事单位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二是,责令生产商、经销商、零售商召回涉事产品并留样处置,联系权威机构尽快检测,依法将检测结果告知反映人。
三是,由于柚子的情况并非个案,根据律师的调查了解,还有其他的有类似症状的宝宝,卫健委作为母婴健康保障和消字号产品的主管负责单位,应该联系当地的儿科专家对受害的宝宝和潜在的宝宝进行健康检查和跟踪登记,对已经出现症状的宝宝指导就医并帮助指定康复计划,对尚无症状的宝宝进行跟踪登记。
当天晚上卫健委负责的工作人员就联系了赣榆区人民医院让另外一个出现症状的宝宝及时就诊,并积极联系南京儿童医院的专家挂号就诊。
2021年1月15日上午,律师团队到赣榆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和《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将赣榆区青口镇白金库母婴生活馆、连云港圣弘汇利商贸有限公司、福建欧艾婴童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予以起诉。法院在受理相关材料后,告知将于一周内通知原告及代理律师立案情况。
在代理本案过程中,律师团队也与老爸检测的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并了解到,除了柚子之外,连云港、宿迁、扬州、南京、徐州、盐城等多地也出现了许多类似情况的宝宝。这些宝宝均因使用福建欧艾婴童健康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益芙灵”、“开心森林”、“婴芙清”等产品,而出现了多毛、肥胖、发育迟滞,甚至体内激素紊乱的现象。目前,除了前期公益援助柚子的范辰律师、金琳律师、张召怀律师之外,北京市京师事务所的艾行利律师、李源律师、安梅婷律师、周琰律师、邓瀚宁律师、周甲德律师也先后加入援助的队伍。
尽管每名律师每年的援助名额有限,但京师律师事务所也对此次公益代理的行为提供了最大力度的支持。目前,针对有急切援助诉求的宝宝们,律师团队均有专人进行对接,已经公益援助“大头娃娃”系列案件中的10个家庭,辅导家属收集、固定证据,整理资料,草拟《民事起诉状》为个案起诉维权做好准备。
在代理过程中,律师团队也发现了遭遇了很多的困难:
其一,潜在受害者众多,且部分受害者不敢维权,也不会维权。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代理律师发现,由于涉事产品的价格并不低廉,产品的外包装较为精美,且大多数人对消字号产品的认知不足,加之推销人员称该产品可以用于日常护理,导致经验不足的新手爸妈会给宝宝大面积长期涂抹。很多家长在自责的同时,也受到了很多不理解的亲友甚至网友的无端指责,不敢站出来进行维权,潜在的受害者也有很多。
其二,有受害者因使用同厂商生产的“婴芙清”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但目前漳州市卫健委并没有对“益芙灵”、“开心森林”之外的其他产品进行检测,也造成了维权中的困难。对此,代理律师于2021年1月17日、1月18日上午两次致电漳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执法部门会跟进检测其他的产品。
针对上述困难,目前律师团队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申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鉴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发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公告,2021年1月18日上午,代理律师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未检部门均取得联系,向该院反映存在的众多受害者的问题。并与老爸检测取得联系,对因使用涉事产品而遭受侵害的宝宝登记造册,排查符合维权条件的,将数据提供给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方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维护更多受侵害的宝宝的合法权益。
二是,向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的刑事控告,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尽管1月18日上午,漳州市“欧艾抑菌霜”事件处置工作组已经发布通报,该案已经被刑事立案,相关嫌疑人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但由于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均没有公布立案罪名,故而代理律师也书写了《法律意见书》进行进一步的控告和反映,并申请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此外,江苏省内多家经销商对此类产品的经营、虚假宣传,与受害者损害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对此,律师团队也将进行进一步的控告。
三是,通过政府机关或者媒体呼吁,正在使用此类产品的家属,立即停止使用、保存样品,已经出现症状的宝宝应及时就医,尚无明显症状的宝宝也应保持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