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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法治中国60分》 | 刘宏辉律师解读:车身被涂强力胶 物业无责难成立

发布日期:2021-02-05 浏览次数:195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车身被涂强力胶 物业无责难成立”事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事件回顾:



自己的爱车停在车库里,却被人恶意在车窗、车门把手处涂上了502强力胶,这就是重庆肖先生前两天遇到糟心事。而更让他无语的是,物管部门随后的一些做法,让他的内心更“受伤”!




肖先生住在重庆某街区。前两天,他开车回家,因为平时都是哪有临时车位就停哪,但当天车库实在找不到了车位了,便临时将车停在一个车位上,留下了联系方式。几个小时后,他需要离开时,却发现了异样情况。




肖先生说“开车的时候,我发现我门把手打不开了,当时我还以我开错车了。我用钥匙解锁后依然是拉不开,最后我们细致的观察,发现这些地方有胶的痕迹。”



肖先生再一仔细检查,车辆的四个门把手,以及车门与车身的链接处,都被人涂满了502强力胶,根本无法打开,见此情形,他立即向物管进行了反映,而物业表示,先调查了解一下,随即肖先生也报了警,直到第二天,肖先生接到了物业的电话,称车门可以打开了,不过当肖先生来到车旁时,被对方的处置办法气得说不出话来。




肖先生表示:第二天的时候,物管是在未经我们授权的情况下,通知我们说,我车门把手可以拉开了,然后说已经没什么事了。然后我下来过后发现物管还在用这种小的塑料片,挨着挨着把胶这个地方是戳开的。

物业虽然是好意,但这真是个笨办法,因为车门上的胶条部位,已经受到破坏。不过归根结底,还是要怪恶作剧的人。那会不会是肖先生停车位置不当,招来的胶水呢?肖先生说,涂胶水的人肯定不是只针对他,因为在他后方,还有一辆车,门把手也被涂了胶水,而这个车位却是车主自家的。



另一位被涂胶水当事人是张女士,张女士说:“那这个车位是从业主那儿租的,不存在是占了人家的位置。”

两个车背靠背,都被人涂了胶水,肖先生和张女士推断,肯定是有人在搞恶作剧。于是想查找监控,找出这个人,不过物业表示,车库没有监控覆盖。

两位车主跟物管交涉,但是那个物管却说这不归他管,他们只是提供产地,不管车位的安全。

物业的回复,让两位车主很难接受,在他们看来,物业向他们收取了临停费,或者是管理费,理应对车辆安全负有责任。



鲁能11街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领导说这边是赔偿不了的,业主缴纳的只是车位管理费,并不包括财产保护的安保方面,并不提供财产保障。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交费停车,可是每当发现车辆受损时,却找不到人来负责。当然,对于恶作剧的人来说,理应承担事件的直接责任,可是,如果找不到此人,那么该由谁来担责呢?关于物业收的到底是什么费的问题,让很多车主都感到困惑。在这里,我们请评论员来跟大家说说,像肖先生临时停车所遇到的问题,物管方真就没有责任吗?那么,车主们所交的停车费,究竟是属于怎样的费用。而另外那位张女士,车辆所停的就是自己租来的车位,那么同样的遭遇又作何解释呢?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小区停车场,由物业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有收取费用的权,就当然负有看管的义务。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方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这停车费用,无论是临时停车费,还是固定车位费,物业公司既然“收人钱财”,就应当“替人消灾”,维护好区域内的财产安全。物业公司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肖先生和张女士的损失就应当由物业公司预先赔偿,赔偿后的物业公司,可以依法向真正的侵权人行使追偿权,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2月3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