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3
11月3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受邀参加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节目录制。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作为特邀评论员,针对近期网上热议的“二十一岁女孩拍艺术照后自杀”事件进行了讨论。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10月中旬,贵阳一名21岁的女子,在当地一家影楼拍摄艺术写真。拍摄完成之后进入选片环节,原本2299元的套餐,因为她挑了100多张照片,产生了18000元的费用。选片之后,因为支付不起相关费用,在与影楼多次交涉无果之后,10月26日,这名女子在家服药身亡。在拍摄婚纱照、艺术照时,“选片”过程中的一些“套路”问题再次被广泛关注讨论。
刘宏辉律师表示这是一件让人感到万分惋惜和心痛的事情,需要注意到的是女孩是抑郁症患者,抑郁症患者承受的痛苦往往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因此我们需要站在抑郁症患者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图:刘宏辉律师
随后,刘宏辉律师向观众科普了一个法律概念,叫做“特殊体质侵权的法律规则”,也就是就是俗称的“蛋壳脑袋规则”。他解释道,就像一个人有个如同鸡蛋壳一样薄的脑袋,只要被恰巧在脑袋上打一巴掌,就会有致命的伤害。此次事件给人们带来的警示也是如此,也许对影楼来说,对顾客涨价并施压只是他们的正常营销手段,但是他们并未考虑到女孩的抑郁症病症,因此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他更强调,如果调查报告证实影楼的行为对女孩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那么影楼就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图:刘宏辉律师
节目的最后,刘宏辉律师介绍道目前抑郁症已是世界第四大疾病,发病和自杀的患者也明显出现低龄化,但是在我国国内该疾病的识别率依然较低。他呼吁大家能够重视抑郁症,给抑郁症患者多一些理解和宽容,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为抑郁症患者撑起伞,让他们淋湿的心早日拥抱生命的阳光!
刘宏辉律师在节目中专业沉稳的表现展现了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的精神面貌。本期节目已在11月5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在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
个人简历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
中央电视台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出镜律师代表
中央电视台《热线12》节目特约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调解员律师
贵州卫视《现场》节目主持人
首届北京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
律所执业证:31330000MD007379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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