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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法治中国60分》 | 刘宏辉律师解读:未成年人犯罪刑责年龄拟作个别下调

2020-10-21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刑责年龄拟作个别下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31日晚,在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13岁少年罗某因家庭纠纷用锤子杀害父母后逃离。他的姐姐称,罗某沉迷上网,当日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未果,遂锤杀父母。因为年仅13岁,罗某最后被送往一所机构接受管束教育。



今年4月18日,安徽宣城10岁女孩被害,疑犯为13岁男孩,据当地多人透露,男孩系女孩堂哥,有村民称失踪前女孩一人在家上网课,事发后男孩仍骑电动车到处闲逛。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



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在一些极端暴力犯罪中,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或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也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三级高级警长刘卫平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一桩桩触目惊心的血案,只因为凶手未满14周岁,就能够逍遥法外。年龄不应该成为犯罪的“保护伞”。我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用来保护未成年人的,但现在却保护了一部分未成年坏孩子,成为了他们的免死金牌。这次刑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终于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是空话。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更为迅速,呈现出明显的“早熟”趋势。近年来出现的多起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案件,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是时候该对这些“小恶魔”说不了。



当前立法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不法行为的干预和矫治上存在法制盲区和制度空白,这一草案可以说是最高立法机关对近年来围绕着是否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所展开的激烈争辩的首度正式回应。同时,该回应也充分体现了立法机关审慎的态度,在适用对象、行为后果、犯罪情节、司法程序上都作了严格的适用规定,符合了我国一直以来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外,“个别下调”相比于过去的一刀切式免责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但契合了社会发展的现实,也满足了绝大多数公众对法律公平的朴素期待,对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说,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挽救。相信草案未来获得通过后,必定能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惩治和预防,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10月18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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