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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新闻

​京师律师应邀为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授课《民法典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及应对》

2020-1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进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的很多内容特别是总则编、合同编、物权编等部分所确立的新规则、提出的新要求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近期,执业26年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国际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主任崔莉律师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广东顺德国资局及顺德控股集团、平安银行、农商银行、云南电网用有限公司、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总裁班等单位讲授民法典解读与企业风险控制课程,受到广泛好评。

2020年11月7日,崔莉律师应邀至天津,为浦发银行天津分行讲授《民法典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及应对》。本次课程包含了我国最新《民法典》的前沿内容和大量的案例分析,课程内容十分生动、新颖。

崔莉律师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结合大量生动的案例进行了讲解。



第一部分 《民法典》综述

讲述了《民法典》的出台背景及意义,从宏观上总结了《民法典》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以及《民法典》出台后,新旧法律的衔接及适用。



第二部分 《民法典》物权编对贸易融资业务影响

抓住《民法典》修改重点,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两方面点明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流转,拓宽银行的融资担保;设立居住权,与抵押权的行使存在冲突;承认非典型担保的法律效力,为银行创新业务留下空间;浮动抵押财产确定情形变化,银行应及时关注财产确定情形,实现抵押权等等。



第三部分 《民法典》合同编对贸易融资业务影响

崔老师从合同的订立、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到合同的解除全过程,结合《民法典》的重大修改讲述:电子合同确认书面形式、签名盖章规定作重要修改、格式条款细化等等,都对银行贸易融资业务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部分 《民法典》其他编对贸易融资业务影响

结合总则、其他编部分,说明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



第五部分 银行应对措施

修改完善相关格式合同及表单、修改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民法典》。


学员们纷纷表示,崔老师讲课不仅内容丰富充实,通俗易懂,而且充满隽言妙语,案例信手拈来,声音充满磁性,将《民法典》内容娓娓道来,让学员们深刻理解“读懂”《民法典》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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