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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婚育成职场“绊脚石”,刘宏辉律师:升职和生娃未必冲突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5-21 浏览次数:1890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2017年10月,吴女士进入上海某科技公司工作。在入职前与对方约定:几年肯定不会谈婚论嫁。可仅仅过了半年,吴女士就要结婚,并发现自己怀孕了。2018年4月12号,吴女士向公司申请了10天婚假,公司批准了。可过了几天公司却告诉吴女士公司要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所谓的"旷工",指的就是吴女士的"十天婚假"。吴女士为此向劳动纠纷调解部门申请调解,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吴女士继续回到公司上班。然而,达成约定仅仅三天公司就变卦了,2018年5月8号,他们再次解聘了吴女士。

图:节目截图

吴女士回公司上班第一天,就又请假去产检了。回来后又申请了病假,说孩子情况不稳定,医院建议她休养一个月。由于再次遭到解聘,吴女士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法院给出的判决是:婚假是职工的法定待遇,被告公司对于原告请婚假一事是知晓的 。另外,医院的确开具了病情证明单建议吴女士休假,因此,吴女士在上述期间不存在旷工。判决某科技公司支付吴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000元,工资差额1691.95元。


图:节目截图



对此,该科技公司感到很不服气,他们认为应聘的时候,吴女士承诺没有男友,几年内不会谈婚论嫁 ,而现在工作半年就结婚怀孕,有违诚信。法官对此做出了解释:个人婚育情况属个人隐私不在必须告知的范畴,该公司的上述理由显然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而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更是不可取的。

法官的解释"固然正确",但公司的反驳也有现实道理。如何保障女性的 劳动权利,在职场做到男女平等,考验着每一个人的智慧。2019年,人社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对涉嫌就业歧视的单位进行处罚。然而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却发现超过半数的职场人均不看好实际施行情况。我们不能否认女性在职场中的各种优势,但是正因为女性在结婚和生育后的不确定性,除非你是那种不可或缺的人才,否则很难让老板愿意去为你留个机会。一味地抱怨自己没有被足够重视和满足,不如衡量一下,自己手上有没有资本去争取到最大的福利。职场上,“你弱你有理”是最行不通的。或许有一些老板会愿意先付出,但大部分老板没这个义务。所以最终,弱者还是要为自己的弱买单。关于女性在职场上“升职还是生娃”到底如何是好呢?

图: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刘宏辉律师点评:在当今社会的大背景下,女性群体已经成为职场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某些工作领域,女性完全可以比男性更好得完成工作。我们过去所说的“男主外,女主内”这种传统观念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摒弃,作为职场新晋力量的80后、90后,他们提倡“女性自强、男女平等”的观念 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实现“人人平等”的重要环节。

当然,现实中的有些女性朋友们一方面希望在年轻的时候实现为人母的梦想;而另一方面又因为单位不愿意为女性员工的结婚生育误工买单,担心因为生育影响到自身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升职还是生娃”的两难选择。

对于这一困境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一方面,用人单位要遵守法律,也要转变观念。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对女性职工有着特殊的“保护”,作为现代企业,不懂法,不守法,不会长久生存和发展,对于这样的企业离开也罢;

另一方面,女性职工应该懂得结合实际,综合考量。对于有孕育计划的女性职工来说,也应该结合自身的身体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再做判断。

其实对于女性职工来说,“升职”和“生娃”并不一定必然冲突,在对身体没有影响的情况下,职场女性在孕期仍旧可以从事一些负担较轻但能发挥自身特长的工作,这样既不会耽误工作,又可以实现做母亲的愿望。


图:节目截图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展现了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3月11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