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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滑少年撞伤老人,赔偿责任谁来承担?刘宏辉律师:孩子在校学习时家长仍是监护人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7-28 浏览次数:2162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对轮滑学员撞伤老人产生的责任纠纷问题进行了分析点评,并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6月20日,重庆市民毛阿姨在华宇广场散步,身后走过一群学轮滑的孩子,突然一阵天旋地转后毛阿姨被撞倒在地,无法起身。事发后,当事小朋友的父母和培训方负责人,一起将毛阿姨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过诊断,毛阿姨被确诊为左侧股骨断裂,第二天就进行了手术。
图:节目截图
据了解,在华宇广场上进行培训的是一家轮滑培训班。培训班的负责人介绍,当事小朋友姓周,事发时已经有了学习了两年多的轮滑。当天培训班的小学员确实和毛阿姨发生了碰撞,校方和学生家长当即把毛阿姨医院进行治疗,培训班也承担了一万多元的赔偿。所以对于这起伤人事故,培训方认为已经尽到了后续责任。校方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随着康复费用的增长和当事小朋友家长态度的改变,校方不愿再独自承担后续费用。
图:节目截图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当事小朋友的父亲周先生,周先生表示,不能因为是自己孩子撞人,钱就应该自己来承担。小朋友在培训班发生伤人事故,责任应该由培训班承担。目前,对于此事,三方还在进一步的协商中。
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教孩子轮滑课,这本身就暗藏着安全隐患,毕竟孩子在轮滑时,一旦失去控制,很容易导致意外。现在老人被撞伤,眼看着治疗费用是蹭蹭往上涨,已经缴纳一部分费用的培训机构和孩子的家长都不愿意再往前冲了,谁知道老人还需要多少钱才能康复呢。在这一案件中我们注意到家长的观点是:孩子在培训时,授课老师就应该变成了监护人,所有家长没有责任。对于这个观点,家长说的对吗?关于这一事件的责任到底又该如何划分呢?
图: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轮滑运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教孩子轮滑课,不仅侵占了市民的公共活动场地,更给周围人群以及上课的孩子都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培训机构在这个方面确实应该整改规范。但对于家长的这类观点,我想可能是没理解监护人和监护权在法律上的含义。
通常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在学校、培训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孩子的监护人依然是家长,老师、学校、培训机构只有教育管理职责,但都不是孩子的监护人。
那么,对于这个事件,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培训机构在此事件中虽然无需直接对被侵权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孩子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据与培训机构的协议,主张适当的违约过错赔偿责任。
图:节目截图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7月3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