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000-9150
京师动态内内页banner

出租房屋遭纵火却无处索赔?刘宏辉律师:法律明确责任,谨慎规避风险 | 京师杭州

发布日期:2020-08-13 浏览次数:2083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为大家分析解读了一起“出租屋纵火案”,并就相关的责任认定给出了法律意见。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重庆市的宋先生把渝北区海德山庄的一套房子整体租给了一位李先生,租客李先生在征得宋先生的同意后,又把其中一间屋子,租给了一位姓谢的小伙子。小谢本来有家室,却在今年4月份留宿了一位姓刘的女士。宋先生说,在出租屋纵火的就是那位刘女士。


图:节目截图


火势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房间里的木床、衣柜、空调,全部被烧成了一堆黑炭。客厅和走廊也被熏得漆黑。楼下邻居家也因为消防水浸泡,而遭受了损失。目前,纵火的刘女士已经被警方控制。


租客小谢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和那位女士只是普通朋友关系。自己每天外出跑车,出租屋有时候就剩下刘女士一个人。前段时间,小谢得知对方打算去见网友,两个人才为此闹了矛盾。小谢说,自己的妻子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两个人还差点离了婚。对于房屋被烧,小谢也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问题在于他现在没有能力来赔偿。


图:节目截图

宋先生无奈的告诉记者,每次联系小谢都是这样,对方承认相关责任,却说自己没有能力。宋先生认为,当初和自己签订租房合同的是那位李先生,出了这样的事情,李先生不应该置身事外。记者随后也联系了李先生,他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几个月过去了,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楼下的邻居们也找上门来向宋先生提出了索赔诉求。面对目前的情况,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这样的租赁方式,是不是合法、有没有安全隐患呢?这纵火的刘女士已经被警方控制,接下来一系列的赔偿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呢?作为房东,宋先生该找谁讨说法呢?


图: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现在很多在外打拼的朋友都会选择租房居住,部分转租的情况也非常普遍。其实,这样的租赁方式也并不违法,只要经过房东同意或者房东在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就可以对外转租。但是,因为转租增加了更多的租赁主体,这样就使得租赁关系变得更复杂,出现侵权风险或租赁纠纷几率就更高了。


本案当中出现的就是属于侵权和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一方面刘女士是直接放火侵权人,房东宋先生可以直接主张刘女士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另一方面,承租人李先生和次承租人小谢作为承租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宋先生也可以向他们主张违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宋先生是可以向两方面主体主张赔偿的,但这里要注意,宋先生只能选择其一主张,不能两面同时主张,否则就违反了民事法律损失添补性原则。


在此也提醒各位房东,租房存在一定风险,还需谨慎筛选房客,定期了解房屋情况,以防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


图:节目截图


刘宏辉律师作为多档权威法制栏目的特约评论员,一直致力于用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生动亲切的表达方式来为广大观众朋友们深度解析法律问题、科普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难题,充分展现着京师杭州的综合实力与使命担当。本期节目已在2020年7月31日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并于爱奇艺平台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