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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V《法治中国60分》 | 刘宏辉律师解读案件:男子穿囚服上街被拘留十日
发布日期:2020-09-16 浏览次数:2072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作为特约评论员受邀参加了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治中国60分》的节目录制,在节目中对各类社会热点问题或新闻事件进行解读,并做出法律层面的专业评论和建议。
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从法律视角对两男子穿囚服上街被拘留十日事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建议。
图:节目截图
事件回顾:
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身穿西安市看守所囚服字样的服装,在西安电视塔附近招摇过市,而且服装上还编号0813和0811。图片在网上流传开后,引发网友担心和热议。
针对此事,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过侦查,两人并非逃犯,而是为了博人眼球。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以寻衅滋事对二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图:节目截图
据二人交待,他们是出于标新立异、个人取乐的目的,才在网络上购买了定制服饰。
记者在某网购平台上搜索发现,售卖定制囚服的厂家不在少数。对此,有卖家表示,这是演出服,自己拍一些段子或者拍戏剧都可以用。随后,记者追问定制囚服需不需要什么手续、审批。卖家回复说:“这个暂时不需要审批,在网上下单就行。有需要印的字,备注一下就行。”
图:节目截图
这样一件理所当然被拘留“教育”的事,却有网友认为这是“限制人身自由”,滥用“寻衅滋事罪”。为什么穿囚服不行呢?你觉得这两个男子被拘留冤吗?
图: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评论员刘宏辉律师
如今,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特别是短视频平台的异军突起,不仅带来了一波内容创业的热潮,更是改变了许多年轻人的娱乐和生活方式。很多年轻人希望通过网络展现自我个性,这本无可厚非,咱们现代社会也有这样的宽容度,但近期也出现了一些像本案这样为博眼球,而挑战社会主流价值观底线甚至触碰法律红线的行为。“网红”梦是实现了,只不过这网是法网。
这种跳梁小丑式的乱象,说轻了是一种无知、法律意识淡薄,说重了那就是价值观不正的体现。追逐网红梦,没问题,彰显个性也没问题,但切莫为了博眼球、走捷径,在恶搞、低俗的路上渐行渐远,否则不仅会给社会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也会因践踏法律尊严 而受到严厉的制裁。在这里也希望社交媒体平台能够做好内容合规监督,守住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
图:节目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