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1
11月7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宏辉律师受邀参加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热线12》节目正式播出。本期节目中,刘宏辉律师作为特邀评论员,针对近期网上热议的“教师体罚学生”与“网络隐私泄露事件”进行了讨论。本文将截取刘宏辉主任律师的点评内容作出展示,以飨读者。
针对教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刘宏辉律师首先表示老师将学生打成软组织挫伤已经远远超出了教学广角的合理范围,构成了对学生健康权、身体权等合法权利的侵犯。他指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的是教育、保护和管理的职责,禁止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学校或教委等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如果主管部门不履行职责,则可以 以主管部门为被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孩子的权益。刘宏辉律师的点评有理有据,从客观的法律角度探讨该社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方案,让人更深刻地感受到了专业度。
在讨论到网络隐私泄露的新闻时,刘宏辉律师明确了非法窃听、定位他人,编写窃听软件、擅自在他人手机中安装窃听定位系统,这些行为都是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属于违法行为。他更强调,若违反以上法律规定,轻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采取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后,刘宏辉律师认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在享受“一机在手天下走”便利的同时,个人隐私保护问题也在各种APP、大数据的轰炸算法下接受着挑战。因此用户自己首先要有个人隐私保护意识,选用合法软件,看清用户提示,做到有便宜不占才能防止上当受骗。但一旦发现自己被窃听、定位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维护权益。刘宏辉律师更在节目的最后强调,保护用户隐私 还需要互联网公司和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安全、纯净的互联网环境!
刘宏辉律师在节目中专业沉稳的表现展现了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积极的精神面貌。本期节目已在11月7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组成员
中央电视台大型政论片《法治中国》出镜律师代表
中央电视台《热线12》节目特约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法治中国60分》评论员
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调解员律师
贵州卫视《现场》节目主持人
首届北京市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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